后勤服务总公司经理职责
1、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后勤服务总公司的全面工作,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全公司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公司职工的理论水平。
3、组织职工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学习专业技术,经常向职工进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劳动服务态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充分调动公司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
4、根据学院对后勤服务总公司工作的要求,负责制定公司的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主持召开公司的各种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的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实施好公司的各项工作。
6、不断完善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公司各部门搞好深层次的社会化改革工作,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7、审阅、签发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对职工的奖惩材料等。
8、完成学院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9、副经理协助经理做好相应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