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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寓服务中心人员聘任制度

中心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应聘人员要求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态度和蔼热情,具有一定文化素质。
1、凡是调入、调出的全民、集体职工由公寓中心提名,后勤服务总公司批准。
2、临时工的聘用由楼管员推荐,中心主任批准,签临时工审批表,且必须有介绍人担保,后勤服务总公司备案。
3、楼管员一级的管理人员,由在岗人员公开竞聘产生,并由中心主任批准。楼管员任期一年。
4、楼层服务员及门卫值班员由楼管员提名,中心主任批准。
5、没有被聘用的全民职工或集体职工按学院未聘人员统一规定处理,上交后勤服务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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