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职责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在公寓中心领导下参予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下设保卫部、卫生部、宣传部,职责如下: 1、组织学生搞好寝室卫生清洁工作。 2、配合公寓服务中心对寝室进行检查评比,对标兵寝室提出初步建议,经楼管员及公寓中心综合认定后对外公示。 3、配合公寓服务中心进行就寝秩序和安全卫生检查等工作。 4、负责寝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监督反馈公寓中心员工的工作情况。 6、对违纪学生提出批评教育。 7、向学院提出学生公寓建设的合理化建议。